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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济源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将采取电子送达方式

2020-05-0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孙前进 通讯员 张林丰)5月9日上午,济源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电子送达、网络公告送达以及加强失信曝光相关工作的情况等进行了公开说明。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备战就《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送达工作的补充规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方式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暂行规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的通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阐释说明。

据介绍,今后济源市人民法院对诉讼类文书、执行类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将优先适用电子送达,电子送达不成功的,再采取其他线下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电子送达途径一个是通过河南诉讼服务网、中国审判公开网、河南移动微法院等上级法院建设平台送达,另外一个是通过济源市法院自建的“阳光送达云平台”,以彩信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为确保电子送达精准高效,济源市人民法院将引导申请立案的当事人,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准确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必要信息。同时,所有需要公告送达的民事、执行案件法律文书将在门户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开设的公告送达子栏目(http://hnjysfy.hncourt.gov.cn/public/index.php?LocationID=0305000000)发布网络公告。网络公告送达不收取当事人公告费用,发出公告日期以济源市法院网公告平台发布日期为准,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该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牛延强,就济源市人民法院精准实施信用惩戒的相关举措和成效进行了说明。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更好地推进执行工作,济源市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的通告,通过精准曝光的手段,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裁定义务。

《通告》规定,凡是在济源市人民法院有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包括被执行人身份、住址、执行案号、执行标的、照片信息),通过微信、微博、抖音、论坛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在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住所地、工作单位予以精准投放,同时,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宣传版面,在繁华街区、大型超市、车站、广场等区域巡回展示。对被公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如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统计,升级信用惩戒措施以来,主动找执行干警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数量明显增长,每日结案数由平均30余件增至40余件,环比上升33.4%。

据了解,本次发布会的三项举措,旨在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优先电子送达、网络公告送达的方式,提升法院送达工作效率,进一步缩短诉讼时限,减轻群众诉累。同时,通过采用精准曝光的失信惩戒手段,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提高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更好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营造高效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济源市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了媒体和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省、示范区各主流媒体记者1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

答记者问

1、今后是不是所有的法律文书都会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

王备战:电子送达适用的范围主要是指诉讼类文书、执行类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送达对象则包括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以下简称受送达人)。目前,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尚不能适用电子送达。

2、电子送达有两个平台,送达时候是两个平台同时送达,还是随机选择其中一个平台,哪个平台更方便呢?

王备战:人民法院在开展电子送达的时候,是从两个平台中随机选择一个平台进行送达,不会两个平台同时进行送达。当前,我们两个平台的送达效果是一样的,如果说哪个平台更方便的话,我推荐使用济源市人民法院自建的送达平台,相对来说服务更加高效,操作起来也更方便。

3、以后传统的报纸、电视等公告送达方式,还会采用吗?

王备战:网络技术发展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更多便利,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今后,济源市人民法院所有需要公告送达的法律文书,都会采取网络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4、法院升级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对我们的执行工作有哪些推动作用?

牛延强:自4月13日起,我院升级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在线上线下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开发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的通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据统计,升级信用惩戒措施以来,主动找执行干警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数量明显增长,该院每日结案数由每天平均30余件增至40余件,平均日结案数上升33.4%。

文章关键词:济源市 人民法院 责编: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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